论乌兰浩特执法局“A4纸”事件《情况通报》-积家网

论乌兰浩特执法局“A4纸”事件《情况通报》

这个行文.....

“经查,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,由于解释说明不到位,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,造成不良影响。当日下午,我局执法人员当面向其详细阐释说明了相关规定,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。”

 

这里面有三个关键词:

1、“解释说明不到位”。意思是说问题不是出在执法标准上,不是什么A4纸的事,而是解释“不到位”。

2、“造成不良影响”。意思是说该局调查核实、发布公告、并更改处罚的根本原因,是“造成不良影响”,而不是因为执法错误。

3、“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”。意思是说顺便更改了个处罚决定,好像平息店家情绪的不是“不予处罚”,而是“详细阐述说明了相关规定”。

   

可是群众又不明白了,既然问题出在“解释不到位”,为什么还要“做出不处罚的决定”呢?

再者,最重要的问题——贴A4纸到底应该不应该处罚呢?以后内蒙古乌兰浩特市的店铺可以贴A4纸吗? 没看到说明啊,你到底公告了啥? 我能不能这么理解:把群众摆平了就可以交代了? 你这个公告是领导看的,还是给群众看的?

人民群众希望就此通报,得到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再次解释

   

我叫鲁小迅,鲁是鲁迅的鲁,迅是鲁迅的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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